章之微以前从不觉陆廷镇可怜。
他不吃苦痛,一生要口含巧克力糖,做事也行蜜运,随时可去阿拉斯加看冰川,或去尖沙咀名品店血拼,只要他想,什么都能得到。
曾经的章之微就迷恋在他这种光环下,在她心中,陆廷镇好似什么都能解决,再难的问题在他面前也轻松解决。无人不爱慕强者,章之微就爱他的气定神闲、运筹帷幄。
她没有见过对方另一面。
属于镇哥的一面。
陆廷镇先前希望她走正道,将来工作也堂堂正正。为这个目标,他精心保护章之微,仿佛要用一玻璃罩将她笼住,不让她接触脏污的另一面。
她甚至没有碰过枪。
陆廷镇要忘了,章之微就是章之微,不是需要精心呵护才能长大的草。
她有自己的主意。
往前走,车辆渐渐增加,章之微再度看到红砖白框的房子。她们已经接近约克,不再是荒芜旷野。
在章之微说出“可怜”后,陆廷镇微怔,只是笑笑。
“孟佩珊哭过好几次,”陆廷镇忽然说,“一开始,她以为你出意外,生着病赶到公寓中,来向我求证。她生了好大一场病,在’葬礼’时,差点昏厥。”
章之微低头:“我对不起她。”
她交的朋友不多,孟佩珊算一个。大约是生性使然,章之微很难和人保持无话不谈的关系,就算是孟佩珊,章之微也没有真正将一颗心剖出给对方瞧过。
逃亡后,为了不连累任何人,也是为不暴露自己踪迹,章之微也没有给曾经的朋友打过电话。
有例子在前,那时她忧心陆廷镇会继续用这些人胁迫她。
“你是个好孩子,”陆廷镇说,“我明白你当初不打电话的顾虑,是怕我追查过来,对么?”
两个人其实很少谈这件事,之前,他们都默契地当作夜奔之事从未发生。
然而。
然而。
太阳透过玻璃,晒得人暖融融,章之微在车中伸个懒腰,她捡起刚才因惯性而跌落、装着牛肉粒的袋子,吃了一颗。
这是章之微来英国后吃得最好吃的一次牛肉。
英国这边的猪肉不好吃,大约和他们在养殖中不阉猪、宰杀猪时不放血有关系,这里的猪肉有一股令人反胃的糟糕味道。至于牛肉,自己料理的话,在食材、调味品和厨具限制下,翻来覆去就那么几种做法,章之微早就吃到生厌。
章之微说:“原来你也知我怕你。”
“你怕我什么?”陆廷镇叹气,“我养你这么大,你想我会怎么动你?杀你?将你丢水里?你认为我舍得?”
章之微答:“我怕你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