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美元已经花出去了一千六,一千六百美元,换成人民币就是九千六,凑个整算一万,高光买衣服鞋子腰带花了一万块,奢侈,太奢侈了,高光这辈子还没这么奢侈过。
一件软壳,一件硬壳冲锋衣,两条裤子,速干卫衣,速干衬衣,一打美利奴羊毛袜子,还有两身最便宜又能说得过去的正装,其实一千六百美元买这一堆衣服已经性价比很高了,毕竟什么东西一旦跟战术还有户外沾了边,价格都贵。
高光默默的提起了一大堆的购物袋,然后他对着约翰道:“衣服鞋子都买齐了,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吗?”
“走吧。”
收起了卡,约翰很殷勤的帮高光提了几个袋子。
高光心里很清楚,约翰这么殷勤,唯一的原因就是等着跟他学功夫呢,所以他真的有些发愁,如果待会儿约翰发现了他的功夫真的只是套路,真的不能打之后,又会是个什么态度。
不行,不能就这么去公司。
虽然已经很累,但高光还是决定他必须先把枪玩了再说,否则的话,他想自己去找个靶场或者枪店开开洋荤可就没那么方便了。
洛杉矶这城市,要是没车不能说寸步难行,但是真的真的不方便啊。
约翰开着一辆福特探险者suv,当高光系上安全带之后,立刻看似漫不经心的道:“约翰,你说我们公司附近就有一个射击俱乐部的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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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对吗,能不能带我先去看看。”
“这么着急干什么,明天再去,以后你会经常需要练习射击,很快就会让你厌烦的。”
高光很诚恳的道:“我从小就很喜欢枪,但是华夏赌枪支管理极为严格,我在华夏是摸不到枪的,所以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摸摸枪”
“只是摸一摸?”
约翰侧身,从腰间拔出了一把手枪,往高光面前一递,道:“给你,随便摸。”
高光接过了手枪,然后他觉得用摸这个词可能是个错误,但是手上的枪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让他暂时顾不上纠正自己的用词错误。
这是一把1911,拿在手上比格洛克17重多了,但是高光觉得,这枪重的很有手感。
“好枪!比赛级的kimberii手枪,这是好枪!”
kimber公司以半手工制作的1911手枪全系都是比赛级的,是民用市场上的高端货,比格洛克17稍大一些,重一些,但是握柄薄了很多,于是拿在手上的感觉好像比格洛克17还要好一点。
作为一个网上谈兵的军迷,高翔可能比很多使用者都更熟悉这把枪,虽然他从没用过,但是怎么上膛,开保险,以及换弹匣这种事是刻在脑子里的,让他把枪大卸八块彻底拆开也是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