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上寥寥几十个字,却禀告了三件事。
第一件,暗卫尽力营救宁王,可惜都失败了,而且损失惨重。
第二件,就是安郡王人在北晋,而且下个月十八迎娶北晋威远大将军最小的女儿为妻,聘礼是兴国公那十万兵马,以及这些天,攻下的雍州城。
第三件,就是宁王被人穿了琵琶骨。
对习武之人来说,穿琵琶骨是一种极其惨烈的酷刑,生不如死。
一旦被穿了琵琶骨,武功不说被废了,但是基本上也难施展了,只能靠一双腿了,逃跑的机会更渺茫了。
宁王被穿琵琶骨很严重,可是比起安郡王将十万兵马的兵符帅印交给威远大将军,要微不足道的多。
“此事事关重大,属下要尽快告诉爷知道。”
说着,卫驰一行礼,便赶紧转身走了。
清韵眸光微凝,她还是太小瞧安郡王了,他居然这么有魄力,拿十万兵马做聘礼,迎娶威远大将军的小女儿。
据她所知,威远大将军只有一个女儿是嫡出,嫁给了北晋皇帝为后。
安郡王这是自己得不到大锦,也要破罐子破摔,不让大锦好过了吗?
心胸如此狭隘,为了一己之私,能置天下百姓于不顾,这样的人要是真做了君王,那可真是百姓之祸。
这边,清韵觉得安郡王够狠,手段够毒。
可是北晋威远大将军却是对安郡王青睐有加,因为他们是同类人。
而威远大将军的女儿则闷闷不乐,要说,十万大军再加一座城池做聘礼,便是当初她嫡姐嫁给北晋皇上,也没有这么风光,她应该偷着乐才是。
可她并不高兴。
她虽然是威远大将军的女儿,而且是唯一没有出嫁的女儿,但她过的并不开心。
因为,从来没有人真心关心过她。
她娘只是一个小官之女,只因貌美,入了她爹的眼。
和府里众多姨娘一样,入府的那半年,很是受宠,之后就再难看见大将军人了,因为他又有了新欢。
但是她娘比大多数姨娘要幸运,很快就怀了身孕。
可是,不是怀了身孕就幸福的。
内宅多的是阴私,同样都是妾室,凭什么她就有那个福气能给大将军生孩子,将来就算不受宠,也比她们日子好过?
各种肮脏手段,层出不穷,也是她命大,她娘吃了堕胎药,都见血了,还是把孩子保住了。
可是躲过了九月怀胎,躲不过生产那一关。
她娘难产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