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不是我的,我、我刚刚就意外见到,你抓了它,自然是你的。”林可可脸颊微红。
说完似乎有些不舍,林可可送回去的动作也有些慢吞吞的。
十六七岁的女孩,对于毛茸茸的小动物完全没有抵抗能力。
洛白淡笑,并没有伸手去接,“你看起来很喜欢送你好了。”
“谢谢,我会好好照顾好它的。”林可可小声道。
洛白点头,随即打开另一个话题,“是这条村子里的人吗?”
“是的,我家就在附近。”林可可答,“我以前从未见过你,你是来着游玩的吗?”
林可可知道有些富家子弟有游历的爱好,面前少年身上衣服布料绝对不差,所以很可能就是这一类人。
洛白微叹,“不算是,我是因为逃婚出来的。我父亲有五个儿子,除了我之外其他都是嫡出的,有个大商人的寡妇女儿看上了我,家中主母便向父亲提议让我与那个寡妇成亲,那个寡妇比我大差不多二十岁,我气不过,就跑出来了。”
林可可开始还没觉得什么,但听到后面她惊呆了。
这、这怎么那么像。。。。。。
仿佛没有注意到她的异样,洛白劲自道:“我知道的,他们让我娶那个寡妇不就是为了想从大商人手里拿些好处,他们就是把我当谋利的工具使,一点都不在乎我的感受。”
到这里,好像察觉到跟一个陌生人说太多,黑发少年有些懊恼地皱了下眉头,“抱歉,烦到你了。”
林可可连忙摆手,“没有的事,其实说来你可能不相信,我的处境跟你差不多。”
洛白适时道,“你居然跟我一样倒霉,不会吧?”
林可可:“没骗你呢,我继母想把我嫁给一个鳏夫。”
一旦找到了共同语言,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会迅速被拉近,仅是那么一会儿的时间,林可可就感觉自己好像跟洛白认识了很多年,几乎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