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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书>异族犯边,刚成状元的我领兵出征 > 第三十四章 即将升级的活阎王(第2页)

第三十四章 即将升级的活阎王(第2页)

这李春在梁安发话之后,开始在那里模仿着自己背着一个竹筒,每一走竹筒就随着自己上下舞动。

“对了,梁先生说的很对,就是如此,墨水不会分层了。”

“那还等什么?还不抓紧去找竹筒,然后多研墨墨汁装在竹筒里面,然后上战场的时候用毛笔书写。”

“非也非也。”

梁安急忙制止孟广义“并不是等着用竹筒装着墨汁,等到上战场的时候用毛笔书写,而是去取跟羽毛吧。

在战场之上,哪里有功夫让你将纸张摊开,安安心心的书写,找一根羽毛来,我教你们。”

这一下子又使得两人很是好奇。

找羽毛?

找羽毛干什么,难道找羽毛来就能够解决这些问题了吗?

虽然梁安说的孟广义和李春很是不懂。不过还是急忙按照梁安所说的去找羽毛,也正好在他们安营扎寨的地方有一些树林,树上有几只鸟。

刚出来营地的李春想都没想取过卫兵手中的弓箭,张弓搭箭立马一只无辜的鸟就掉了下来。

然后李春哈哈哈的跑到他的旁边,拔下了他一身的羽毛就返回营地里面。

“梁先生你看,羽毛我带来了。”

看着这李春取来的带着血的羽毛,梁安砸吧砸吧嘴。

“李将军真是神勇,这是出去一合就将此鸟击杀了是吧?还带着热乎乎的血。”

李春在那里尴尬着,孟广义确实在旁边呵呵一笑。

“还大康李春和敌将大战三百回合?有前途。”

这个明显是开玩笑的一句话语让李春恨不得找一个地缝钻进去,而梁安却没有让李春尴尬多久,急忙在羽毛当中挑选了一只适中的。

随后将自己的蝴蝶刀拿出来刷刷两声,又变成了匕首模样,轻而易举的就将羽毛削成了后世所知中世纪欧洲所用的鹅毛笔的样子,沾了沾墨水,就在纸上写写画画。

本来羽毛就比较纤细,再加上梁安那一手瘦金体,写出来的字相当的漂亮。

“好办法,这样想写多少的字都没有问题,不像是在战场之上用毛笔写字还要准备大大的纸张。还要等到墨迹干了才能折叠,如此字迹一吹就干了,好办法,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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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广义不住的夸着梁安的办法好,而梁安呵呵一笑。

“既然这个办法好,那孟兄觉得可以用的话,就尝试尝试。”

“好。”

就在两人如此研究着这了不得的办法,李春又在旁边说了起来。

“梁先生,你这兵刃。倒是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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