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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书>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 第262章 法官大人你在教人犯罪哦(第2页)

第262章 法官大人你在教人犯罪哦(第2页)

其实罗老师也在关注这一场官司,原本是当乐子来看的,毕竟这中明显有判罚错误的案子,对林默来说没有任何难度。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林默这么猛,一上来就和疑似母老虎的审判长硬刚啊!

都直接骂人了。。。

还有刚刚索赔27万。

林默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索赔到27万?

这场案子的看点不就来了?

这流量绝对爆炸,必须开播啊!

“罗老师,你也开播了?”

“哈哈哈,罗老师还是馋流量的。”

罗大翔:“咳咳,这一场案子还是非常有学术讨论价值的,我必须来科普一波啊。”

“先解释一下,就算是正常的男女朋友之间,也是没有法定的救助责任和义务的。

在民法典中,救助义务体现在人格权上。

义务的主体角色为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很显然,在杨汉的案子当中,杨汉并不是专业的救援机构的从业者,不具备法定救助义务的,他只具备道德上的救助。

并且,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杨汉只是拒绝安慰石滢,并没有触及《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的过错。

根据我的想法,该案的审判长应该是把杨汉拒绝安慰石滢,视为一种过错。

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杨汉的过失是导致石滢死亡的原因之一,所以他承担了10%的责任。

但实际上,我认为杨汉的拒绝安慰,并没有构成错误。

所以他不救助石滢,只能够受到道德的谴责,至于赔偿这种事情,只能从人道主义来判定。

不能说杨汉侵权责任。。。”

罗大翔一上来就科普,让不少的观众都明白了这个案子的本质,也算是直接给这个案子定调了。

科普完了之后,罗大翔又说道:“我刚刚说的是从绝对法律的情况出现的,但判决的时候,法官会考虑现实情况。

比如让杨汉承担10%的责任,其实就是一种息事宁人的做法。

不然死者的家属通过各种手段骚扰被告方,甚至骚扰法官,也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当然,这些痛苦让杨汉来承受是绝对不正确的事情!”

说到这里,一众网友们也是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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