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它和老大的关系还好吗?
泡泡对这个人类的存在多了几分危机感。
小狗结束了表演,颠颠地上前去咬人类小弟的裤腿。
被拖住裤腿的人到今天为止对这个流程已经很是熟练了。他下了地,拿起一旁的塑料袋子,一路跟在带路的小狗后面走,来到院子里的一个神秘角落。
那里藏着小狗拉的新鲜噗噗。
原因很简单,捡噗噗这种事当然不能劳烦老大。以泡泡对老大的尊崇,它甚至都一点也不想让老大知道自己会噗噗这回事。
但是噗噗在院子里留久了又都是那个味道,只能让同为小弟的这人来捡了。
这样老大就不知道泡泡是一只会噗噗的小狗了。可爱100%?。
泡泡:希望你不要不识抬举。
人类小弟很识抬举,这事做到现在他已然是很熟练了。任劳任怨地上前捡掉它的噗,拎着袋子洗手去了。
到了该给小狗准备午饭的时间。
小柯基一路都紧紧地跟在这人的脚步边。还凭借自身的身高优势,在男人的步伐之间钻来钻去。
今天这个人身上老大的味道好像更加浓了一点?
小柯基仰着脑袋用力品鉴。
前调是老大脑袋的味道,中调是老大身体的味道,后调是老大尾巴的味道。
哇。泡泡在心里咬爪爪。大家都是老大的小弟,这个人何德何能,身上竟然拥有这么纯正的老大气息。
给我蹭蹭,给我再蹭蹭。
男人不知道小柯基今天怎么了,黏人得很,贴着自己的裤腿一直蹭个不停。身上的毛弄得人痒痒的。
为了防止走路踩到它,他顺手把小狗从地上捞起来了,夹在怀里。
泡泡两只短小前肢搭在男人的手臂上,深深感觉到这个小弟的能干。
说起来,它自己虽身为小弟,也没有一点小弟的样子。
不能吧,它除了比别人差了点,没用了点,胆小了点,腿短了点……好像,好像它也没有优点了呜呜呜。
难道说,比起狗狗老大其实更青睐的是人类吗?
泡泡一下子想到了这几天一直做的梦。
它吓得甩了甩脑袋。
不想要变成小矮人。
男人拌完了狗粮,把手里的碗和狗一起放到了地上,顺带按住了泡泡的后脖颈。
“泡泡。”
“握手。”